我得了脑癌不想要开刀,听过“医病共享决策(Shared Decision Making,SDM)”?
时间:2020-05-19 11:18 作者:冬雷脑科
想象一下情景,当自己得了脑恶性肿瘤,医师通知自己需要手术治疗时,能否拒绝治疗?以往的观点就是生病就要治,脑长了肿瘤就要手术,能否选择什么都不做,让脑肿瘤一步步带走自己的生命。答案是肯定的,就算是脑良性肿瘤,患者皆有选择是否治疗或拒绝手术的权利。
在现代医学的进步下,神经外科手术的并发症比起100年前,有着显著的下降,但还是有无法控制的并发症,时至今日任何手术皆有着生命危险的可能。在所有的疾病治疗过程中都有着相对应的风险下,因此医病共享决策(Shared Decision Making,SDM)诞生了,最早使用医病共享決策一詞的是Robert Veatch,在1972年的医学伦理学报告中提出了这个词。这是个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医疗执行过程,主要的核心价值就是沟通、医学知识和尊重,目的是让患者能够为自己做出最好的决定,藉由医疗人员告知患者现有疾病的循证医学结论,结合患者自身的喜好和人生价值,尽量的提供患者所有可考量的选择后,并由医疗人员和患者共同参与医疗照护,达成医疗决策共识,并支持患者做出符合其偏好的医疗决策。所以无论医师提供任何的治疗建议,最终决定是否手术或治疗,皆由患者自主意愿来决定。
当体检发现脑肿瘤时,您会怎么选择?最终如果选择手术,请记得一定要寻求第二个治疗意见。
医病共享决策的好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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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医疗的患者和提供医疗照护的人都可以互相理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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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能感受到支持并有权做出明智的选择并达成共同的治疗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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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专业人员可以根据个人需求提供护理或治疗方案
引用
1、 Elwyn G, Frosch D, Thomson R, et al. Shared decision making: a model for clinical practice. J Gen Intern Med. 2012;27(10):1361–1367. doi:10.1007/s11606-012-2077-6.
2、 NICE guidelines, Shared decision making. https://www.nice.org.uk/about/what-we-do/our-programmes/nice-guidance/nice-guidelines/shared-decision-making
3、 Veatch, R. 1972. Models for Ethical Medicine in a Revolutionary Age. The Hastings Center Report, 2, 5-7.